亲爱的同学:
时序初夏,韶华灼灼,又是一年毕业逐梦之时。祝贺各位同学圆满完成学业,告别青葱校园,奔赴山海新程!数年求学路上,国家助学贷款为大家纾解求学压力、护航逐梦之路。这份暖心助学政策,承载着帮扶学子、托举希望的初心。愿各位同学坚守诚信本心、按期履约还贷,让善意接续传递,助力更多学弟学妹圆梦求学路。现将助学贷款相关重要事宜温馨叮嘱如下:
一、毕业确认
毕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 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还款方式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和国家助学贷款APP是学生更新联系方式、查询贷款信息的官方网站。
2.线上可通过代理结算机构(平安银行、支付宝)、云闪付手机APP进行还款,具体路径为登录支付宝或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或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查询−我的贷款−还款。
三、还款事项
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1.正常还款: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通过代理结算机构(平安银行、支付宝)APP、云闪付APP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除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其他时间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3.逾期还款: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本息未按时偿还的同学,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平安银行、支付宝)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尽快偿还逾期贷款,珍视个人征信。
四、违约责任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根据实际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的贷款记录、履约行为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影响今后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可能影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请按约还款,珍惜信用。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银行可将违约情况告知学生所在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和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1.升学:如果在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学位,请在7月31日前携带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向区县学生资助部门提交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期间可继续贷款并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2.毕业之后,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修改相关信息,以便学生资助部门及银行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3.警惕“征信修复”非法代理维权陷阱。因个人疏忽而导致在信用报告中产生的逾期记录无法人为消除,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逾期记录自还清逾期款项之日起超五年将不再展示,请警惕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名的非法“代理维权”骗局。
青春逐梦不停歇,笃行致远启新章。愿全体毕业学子常怀感恩之心、恪守诚信之诺,铭记国家助学厚爱,坚守履约初心,以诚信立身、以实干笃行,在崭新的人生赛道奋力拼搏、不负韶华,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答卷!
咨询电话:9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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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26年6月3日